相关问答
关于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条件: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经共同居住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未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彩礼的情况,这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如今都过去快13年了,你不会不知道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都不需要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为: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人已浏览
56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