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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需要了解当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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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金额: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以江西省为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二)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次为12个月、11个月、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不离职只能拿到9个月4301的赔偿金,如果你的工资比这个高,且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收入,就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其他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要离职的时候才能申请,所以要保存好相关材料。且他们的标准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自行调整的,所以标准各不相同。最后申请工伤赔偿金是要认定书、鉴定书原件的,所以如果你分开领取的话,一定要问清楚、看清楚、想清楚,不要到最后申请其他赔偿金的时候自己没有认定、鉴定书的原件了,那时候是不能领取赔偿金的!委托单位领取的时候,一定要录音,证明约定什么时候领取赔偿金,不要到时候公司领取工伤赔偿金了不支付给你还反说已经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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