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谈恋爱互赠的礼物分手能要回来吗

2023-02-21
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接受方继续占有财物就失去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由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双方没有法律承认的身份关系,但是又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建议热恋期的男女保持冷静,恋爱期给予对方财物要慎重,尤其是常见的买房、借款等问题。 共同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中,或者让对方打张收条,并注明收款的用途,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 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