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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迁移户口必须交验含当事人信息在内的完整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只有其中的一页,是不能办理户口迁移的。...
只要当事人符合房产所在地的购房入户政策的要求(如:房产面积,房屋产权登记齐全等),在当地的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证明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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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的: 1、迁移户口必须要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等; 2、在当事人的配偶是户主的前提下,没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也是不可以迁出当事人的户口的;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拥有单独户口本。 《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可以凭以下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保障性住房购置证明; (四)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五)宅基地使用证。
户口迁出并不会自动予以注销。即注销户口需要当事人自己在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之后,自己到当地的户口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的,并不会自动注销。同时注销登记需要在办理迁移证之后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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