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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重复;如果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过,那么法院判刑时,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当事人在和行政机关所受的罚款,可以折抵法院罚金,行政机关已没收...
如果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过,那么法院判刑时,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那么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能否同时进行,不可以,当事人在和行政机关所受的罚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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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能同时进行的,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作出的,根据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于行政处罚后能不能再进行刑事处罚这个问题要看处罚的内容。如果拟做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内容属于同一性质,例如同是限制人身自由,则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行政法的范围,必须由刑法加以调整;如果做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与刑事处罚性质不同,例如因交通肇事吊销驾照(行政处罚)与判处有期徒刑(刑事处罚),则没有问题。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种是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再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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