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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在异地,并且该地并不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话,那么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
不行。带好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都要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异地不可以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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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自愿离婚,但没有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夫妇可以在异地通过法院处理。
一般不行。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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