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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买婚房算赠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属于赠与。但是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个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孩子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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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1、该房屋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即使只写你母亲的名字),你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对父母的借贷或者赠与;2、你父亲对属于他本人的财产有权处分,可以给子女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是否公证完全自愿;3、为了避免麻烦,你父母可以在生前处分房屋,变更房产证所有人为你或者你的哥哥姐姐;4、有遗嘱时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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