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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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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一年多工伤赔偿解释如下:工伤赔偿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支付,如果中间一直保留劳动关系,就不管工伤鉴定下来多久了。你现在可以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赔偿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械费5.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每月伤残津贴等等
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排除老人的误工费求偿权。所以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受到伤害后,应视其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状况和是否继续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等情况,综合认定其是否因误工减少收入及是否应当得到赔偿。如本案中的原告,虽年满60周岁,但仍然能以农业劳动维持自己的生活,此种情况,确实存在因受伤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应当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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