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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情节加重犯存在既遂、未遂问题,结果加重犯则不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只存在加重结果出现与否的问题。 2、根据《中华人民...
对于情节犯而言,“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是客观构成要件之组成部分,是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一个必要条件。该条件对于判断实行行为发展到何种阶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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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存在加重情节,下列情节为加重情节: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 3、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
是的。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情节犯而言,“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是客观构成要件之组成部分,是判断犯罪是否成立的一个必要条件。该条件对于判断实行行为发展到何种阶段并不产生影响。在实行行为处于未完成状态的情形,如果综合客观要素已经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程度,同样可以认定犯罪成立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李某的行为尚处于实行行为未完成的阶段,而综合其犯罪情节已经达到倒卖车票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因而应当以倒卖车票罪(未遂)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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