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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求,根据此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法律将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
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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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报复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特征在罪状上已经反映出来,即第一,行为特征是“打击”,第二,目的是“报复”,第三,对象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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