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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刑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2021-11-17
我们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了我国的刑罚制度,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还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了死刑、无期徒刑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天,我们将回答一个与之相关的新话题: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什么是死刑,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的终身。所以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事实上,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意思只是字面意思,即在判处主刑(死刑)的同时,再判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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