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对于无效合同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当事人认为合同无效或者应该撤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