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平板自卸车装集装箱算改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1、改变机动...
违反建设,1、建设临时建筑需要持有相关证明书,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批准,否则违反建设,城管可拆除。2、集装箱房,也叫集装箱房屋,集装箱活动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大型集装箱车需要A2牌照的驾驶证。A2驾照的准驾驶车型是牵引车,可以牵引重型,中型全挂车/半挂车。拖车分为两种:全挂车和半挂车;拖车的总重量叫全挂车;拖车总重量的一部分叫半挂车。这种拖拉机只有持有A2驾照的司机才能驾驶,持有A1驾照的司机不能驾驶拖拉机。A2驾照可以驾驶的其他车型有: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变速车)、C3(低速货车)、C4(三轮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
一般货物集装箱禁止运输以下货物:(一)容易损坏箱体或腐蚀箱体包装不当的货物;(二)新鲜易腐货物,但承运人和托运人在特定季节和地区另有协议的除外;(三)国家禁止运输的货物。下列类别的货物应采用集装箱运输: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制品、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印刷品和纸张、医药、烟酒、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针织品、五金等适箱货物。承运人装运集装箱时应做到:(1)堆码平整,上箱底角对准下箱顶角;(2)不得将集装箱堆放在其它货物和物体上;(3)不得在箱顶堆放货物;(4)国标五吨重箱堆码不得超过三层;(5)集装箱应加固。装箱人在装箱时应做到:(1)货物堆码必须整齐、牢固,防止货物在移动和开门时倒塌;(2)性质互抵,互感货物不得混装在同一箱内;(3)合理积载,大件不压小件,木箱不压纸箱,重件不压轻件,箭头朝上,力求箱底和四壁受力均衡;(4)集装箱受力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因装箱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装箱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0人已浏览
1,634人已浏览
1,096人已浏览
3,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