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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
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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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破产,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具体情况有: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需要额外以自身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无关。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且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需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出资义务同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并且能独立承担责任,有些股东滥用这一制度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将债务及相应法律责任转嫁给公司,免除自己的责任。 此时我们应对这种行为进行法人人格否认,认为此时法人地位并不独立,要求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要根据情况而定: 1,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2,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包含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股东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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