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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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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有举证责任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司法鉴定时,当事人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以下决定: 1、符合受理条件并能立即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立即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据》,并在收到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委托函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步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时,应当审查委托人要求的事项,不属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或者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补充鉴定文件是原鉴定文件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原鉴定人不能承担重新鉴定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材料虚假或不准确。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不是回避。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鉴定。审查鉴定除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件。 七.出具司法鉴定文件: 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后,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件。 制作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给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亲子鉴定在中国古代就已有之,如滴骨验亲,滴血验亲等。司法亲子鉴定手续有哪些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需要律师函或者法院开具的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具体司法亲子鉴定手续要求如下: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这是司法亲子鉴定的一般流程和手续,在具体的亲子鉴定过程中,也许会有差异,以法院等机关的的要求为准。司法亲子鉴定不同于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使用目的明确。
这个伤情鉴定最好还是委托公安机关内部的司法鉴定中心做,这样比较权威,公安部门也认可的,实在不放心那么可以要求出具委托函自己找一个司法鉴定中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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