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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罚,但是不等于无罪。 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书。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否还会判刑有不同处理结果。 1、针对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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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与受害人和解之后,是依然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的,但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和解的事实,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在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否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回自诉的因素之一是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因此,自诉案件当事人是私人的,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会被判刑。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而完全无视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但是,如果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公诉人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只有当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审查其自愿性和合法性时,公安机关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在宣告判决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1、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合法性和自愿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2、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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