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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本身属于亲告罪,但是结果加重犯、被虐待者无告诉能力,受到强制威吓得,属于公诉案件!而且,在长期虐待过程中,如果一次行为故意对被害人实施...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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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为人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诉时效是五年。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
待罪应该怎么认定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虐待罪(1)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例如,丈夫在冬天把妻子的衣服扒光推出门外受冻;丈夫用烙铁、烟头等烫妻子的阴部、乳房;儿女惨无人道地毒打年迈的父母等。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2)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例如,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肢体伤残;将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
虐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虐待罪的主体要件为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4、客观要件即经常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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