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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资料、身份证、户籍簿、照片等向保险地市社会保险...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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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由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失业证明,证明劳动者失业以及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然后准备好相关的身份材料到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部门的窗口去进行办理。劳动者在失业以及符合相应条件的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国家发放失业保险金是为了解决失业人员的暂时困难,也是为了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一、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形。职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按月领取门诊医疗补助金,患病住院治疗还可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 (3)免费参加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免费参加1次职业培训或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按在职职工的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5)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府给予的诸如工商、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二、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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