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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土地使用税的税收规定中:纳税人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缴纳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自欠缴税款之日起,应征收逾期税款5...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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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国家为了考虑各地的差异和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采取的是不同地区差别征收相关耕地占用税缴纳标准,税率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1.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按照10-50元一平方米来计算。 2.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按照8-40元一平方米来计算。 3.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按照6-30元一平方米来计算。 4.所在县级行政区域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按照5-25元一平方米来计算。其中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耕地占用税税额可以适当的提高,但最多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 2.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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