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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忠实义务的内容有:董事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受益、董事不得同公司开展非法竞争、董事不得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董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董事不得利...
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是公司法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规定,董事必须要以公司的利益为最高目标的目的,不能掺杂个人的私立和其他利益冲突情况,处理公司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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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1,义务属性不同,注意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方面的要求。忠实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方面的要求。 2,两类义务的功能不同,注意义务是为了追求公司经营的最佳效果,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理的履行职务。而忠实义务主要是为了避免义务人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司利益。 3,两类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同。对于注意义务的履行很难以客观的现象为标准,经常需要经过主观分析来加以判断。而对于忠实义务的履行,一般有明确的客观标准。 4,责任的形式也不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注意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他们都以公司遭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损害和责任人有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为构成要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仅仅是违约责任,并且不以公司有损害为主观有过错为构成要件。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不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 2、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3、不同公司进行非法竞争; 4、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5、不侵占公司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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