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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
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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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做的是伤情鉴定,即确定是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伤害后果不同,对行为人的处罚会有所不同。 进行伤情鉴定要到派出所报警,然后由派出所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所需材料法医会告诉你,一般来讲就是治疗的诊断、病历等。这个鉴定时间不会长,一般在二、三天就可以出来。 如果打人的人不满十四周岁,不涉及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问题,伤情鉴定就没有必要,你直接要求民事赔偿就可以了。
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理伤害事件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事件后,必须在24小时内发行伤害鉴定委托书,通知受害者在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害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害鉴定标准和受害者当时的伤害和医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有立即进行伤害鉴定的条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在受托时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3天内发行鉴定文件。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以受伤后可以鉴定的损伤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受伤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九十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以容貌损伤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天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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