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首先对上述事故深表同情! 就你陈述的案情而言,应属于医疗事故,但是鉴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事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对受害者相对不公平,建议你方及时与医院方沟通,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这样的鉴定属于法医学鉴定,鉴定陈述相对简易且结果比较公正,凭鉴定的结果,判断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疏忽,这样医院的赔偿责任就明确了! 医院需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对你方进行赔偿,这个赔偿的范围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赔偿范围和数额标准要宽泛许多,即赔偿数额要高一些! 当然,若医院方负责任的话也会和你方进行沟赔偿的问题。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