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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复议机关有发出书面补正复议申请通知书,受理日期应为收到符合条件的补正材料之日。如果没有,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
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一)自然人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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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申请人在提起复议申请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情况,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对于此类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直接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这样做既没有充分的依据,也不利于保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有必要对材料补正的期限、内容、次数、效力等作出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补正作了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1。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2、复议机关应当对复议申请进行正式审查,并在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决定不受理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受理。4、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一式两份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超过两人,每增加一人应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件和身份证明,并注明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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