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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答:在明白相对负刑事责任之前,首先弄懂“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一、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概念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又称相对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二、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如何处理我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不是指具体罪名,而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例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害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的上述规定,都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样,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奸淫幼女,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才负刑事责任。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都是故意犯罪。难以分辨的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切记并非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所有的犯罪过程中,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的,都要负刑事责任。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罪过程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是一个刑法概念,意思是不需要承担行为的刑事法律后果,从广义上说,它包括两类人,一类是行为人的本身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这当然不负刑事责任。 二类是行为人的行为本身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但是由于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责的人,例如未满14岁的人犯罪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的犯罪行为,正当防卫没有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造成侵害并达到应该给予刑罚处罚的程度,但由于其行为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对这些行为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他们来说就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从侠义上讲,就指后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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