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外资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
股东转让其出资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五)股权转让协议。 (六)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股权转让协议;(3)变更决议和公司章程;(4)原股东和新股东的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填写在申请书中);(7)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8)其他材料。《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以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