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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的一个月算作刑期中的一个月。欢迎来电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减刑条件的,经过一次或者数次减刑,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能减刑二分之一的,一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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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才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如果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一个月,因为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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