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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
只要是认定为工伤的,都享受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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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急)诊按规定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目录”。符合”三大目录“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范围,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2、一般来说,在制定"三大目录"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工伤职工治好病康复起来基本都没问题。社会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则,保基本。因此,不可能让工伤职工都住豪华病房,用进口高级药,是有标准的。 你可以住高档病房,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个人承担,单位也没理由替你承担。要不然,工伤职工都用贵药,都住好病房,住进医院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哪个单位负担得起。超出”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如有争议,可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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