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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的条件是:对已立案侦查的,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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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能否办理取保候审,要是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在此提醒大家:取保候审对案件的结果有非常大的影响——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又无法补充侦查到有效证据,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使被继续追究,通过有效辩护,被判处的几率是非常高的,最终就达到虽然判刑但不用服刑的效果。
法律解读申请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几种情形。同时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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