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9-26
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可能被取消的。譬如,农民在经过合规手续后,得到了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权益,并从事诸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以及渔业等各种农产业生产活动。倘若承包方的家庭全员都已从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或者他们已经全部迁移至其他地区定居,那么这一承包方的家庭成员便无法再继续享有对该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他们必须解除与土地承包经营相关的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27条规定,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情况,即在承包期限之内,若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则应当尊重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当承包方全家迁往设区的城市,转变为非农业户口时,他们应当将所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归还给发包方。若承包方未能主动交还,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