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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省内户口的夫妻《一孩证》办理程序1、夫妻生育之前向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表达生育意愿后,由专干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内填写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女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①生育证发放登记表;②(属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或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各1张;④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鉴定证明。3、计划生育专干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代领生育证。4、发证机关应在核定计划生育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及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于10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出具说明理由的书面文书。5、计划生育专干将生育证及证、户口簿、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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