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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一审的上诉案件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的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判决...
重审是因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发回一审法院重新组织合议庭重审。二审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刑事诉讼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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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一审的上诉案件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的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判决。还有可能是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事由。由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的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一种审判制度。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当按照第一审期限计算。通常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送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三)原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未经审理或者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五)一审判决不允许离婚的,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起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
发回重审后,如果对判决仍然不服,还可以再次上诉,而且不需要再交纳上诉费。再次上诉,仍然是二审法院审理,属于二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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