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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是户籍地的城镇居民,你可以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缴费。带身份证、失业证、户口本、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到当社保局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办理...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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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一、适用范围: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 其中,定期养老待遇是指: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搜索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是指: (一)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至4级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供养亲属定期待遇。 (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三)其他政策规定的定期待遇。 老年人养老保险缴费方法: (一)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的参保人:须在办理登记的同时提供指定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与复印件、存折或储蓄卡户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并签署《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银行将于次月直接从存折或储蓄卡中扣费。 (二)选择自主缴费的参保人:须于登记次月3-23日前,携带《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征缴核定单》到任一委托银行网点使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办理缴费。 (三)选择逐年缴费的参保人从次年起,应于每年6月的3-23日缴纳当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费的,从当年7月起停发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以后补缴的,从补缴到账的次月起发放并补发从缴费起始月份起的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
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程序: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具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缴费标准:每年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8、缴费年限: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可选择档次进行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9、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提供的材料:需携带户口薄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参加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缴纳保费并填写《临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10、政府补贴: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给予个人账户补贴。补贴不发给个人,计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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