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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发的宣传资料构成要约邀请。...
公告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为了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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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广泛应用于货物买卖、、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为了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人的财产,防止官商勾结产生腐败,一些国家规定,凡涉及国家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大宗交易,如国家订货、市政建设等都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我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建设工程等方面也有规定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在最接近公平、合理的价格上达成交易、签订合同。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示。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
1、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2、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建议咨询律师,最好能委托律师处理,因为实际情况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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