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文件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再采用耕地年产值倍数计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青苗补偿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一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50000元/亩;二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44000元/亩;三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38000元/亩;四类片区范围内补偿标准为不低于35750元/亩。 2、征收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修正系数计算(各区片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详见附件1,地类修正系数详见附件 2)。 3、青苗补偿费按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参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文〔2014〕299号)文件执行。 4、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的,仍按已批准的征收(用)土地方案中核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5、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耐心向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安定稳定。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