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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缓期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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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算起。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法条:《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缓刑不是从取保候审开始算起,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算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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