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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主动离职,医疗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赔偿的。你在医疗期内休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止。...
已经工伤认定的,不受时间限制;未经工伤认定的,满一年没有法定延长时间不予计算的情形,不可以进行鉴定。法律并未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规定具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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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以上是对“三级工伤赔偿金额多少钱,怎么规定的啊?”的回答
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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