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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
1、丈夫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但要注意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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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夫妻负连带责任,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在法律上讲,只有把债还了,才可以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 二、当然妻子的婚前房产,法院不可执行。要先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确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1、丈夫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丈夫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丈夫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丈夫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等。
1、丈夫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丈夫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丈夫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丈夫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等。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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