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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还可以双方一起协议修改离婚协议书。 2、只要修改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
1、离婚协议书已经签字还能否更改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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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一般不能更改,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对于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不存在欺诈些胁迫的情形,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而不是更改离婚协议。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还有就算不可以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般而言,在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更改,否则不能更改。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情形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也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变更。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一次离婚协议变更,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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