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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如果你不同意你们公司使用,对方无权免费使用,那份协议可以解除。 你们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协议,你又未主张公司不能使用...
甲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甲方以乙方为模特进行拍摄,并使用带有乙方肖像的作品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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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这些行为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 1、未经当事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当事人的肖像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如涂鸦等; 3、创作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创作他人肖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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