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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
建议直接咨询林业管理行政部门。本回复仅作参考,不构成保证或承诺。如有明之处,可留言或电话咨询。广东协民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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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失火罪。你可以看一下,是否符合下述立案标准里面的一条。如果不符合,则不会超过十五天。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礌敞辟缎转等辨劝玻滑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赔偿标准是根据地方的相关规定来定的,每个地方都有具体的标准,关于房屋以及树苗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宅基地的权属,根据权证或者与村集体签订的协议,永远属于权人。但是地上建筑物、树木、棚舍等附属物,可以根据需要过继或者转让。因此遇到征迁项目,赔偿款项是针对土地和地上附属物分别给予补偿。由于征迁项目改变的是土地“所有权“,而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涉及的是土地“使用权”,因此,集体在扣除用于公益建设费用后返还给村民。但是地上建筑物、树、井、围墙会根据市价结合成新率,赔偿给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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