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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蒋明、张霞与被告上海市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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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是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果因为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银行作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义务。银行除了要确保其营业场所的建筑物、服务设施和防卫设施、设备要达到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以及符合安全可靠的硬件环境规定外,还须加强对整个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向客户履行安全提示和说明义务,积极防范外部的不安全因素,努力为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环境。《》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第18条第二款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银行作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义务。银行除了要确保其营业场所的建筑物、服务设施和防卫设施、设备要达到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以及符合安全可靠的硬件环境规定外,还须加强对整个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向客户履行安全提示和说明义务,积极防范外部的不安全因素,努力为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环境。《》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中第18条第二款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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