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哺乳期员工被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在员工哺乳期裁员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1、三个问题:一、公司给你辞退(或者裁员)通知书没有?二、分公司叫你回去上班你回去没有?三、前后是否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份工作? 2、根据法律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公司裁员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支付工人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工人。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15个月本人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