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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须先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收登记建立收养关第,收养关系成立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
房子是要不回的;你妹妹要一半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这里面可能面临这样的问题:1、当时你母亲是以买卖点方式过户给你的,如果你无法举证是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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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允许迁入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允许迁出证明,然后拿着允许迁入和迁出证明,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明来办理落户。 2、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即可)
你母亲是没有权利扣留别人的户口本的,她侵害了公民的个人权利。如果是因为这本户口本上有你父母和你的户籍才不给她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去把你们的和你外婆的分开,然后再把属于她的户口簿给老人。至于你妈妈会不会被起诉····我只能说还没到那个地步,你外婆在多次讨要无果之后,可以到警察局去,要警察协助要回,警察也不起作用的话,才会到起诉的程序,但是起不起诉是你外婆所了算的,不过母女两个应该不会到那个地步吧。(ps:我并不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人员或是学生,只是没事喜欢翻看这方面的书,或许说的不全对。
首先,如房产是你父亲再婚前已获得的,则应属于他个人财产,他有权赠与你,将房产过户至你的名下,或留有遗嘱,写明该房产由你继承。如属于他再婚后的共同财产,则他自己无权单独处分,需得到配偶同意。其次,如房产是他个人财产但他未写明由你继承,则房产应由配偶、继子女与你共同继承。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他只有一半的产权,他也只能处分一半的产权,如无遗嘱,则应由配偶、继子女与你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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