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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接到你的咨询,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贩毒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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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整为零的零星贩毒突出由于打击力度加强,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多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毒品犯罪。当前,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数量多为几十克、几百克至上千克,大宗毒品案件所占比例相对减少。毒品种类增多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当前,海洛因、“冰毒”仍是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主要毒品类型,“同时,因新类型毒品获取渠道多且价格相对较低,部分地区吸食此类毒品的人员增长较快,犯罪案件不断增加。”张某说。犯罪手段隐蔽性强人体藏毒现象突出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毒贩一般采取单线联系、人货分离等方法运输毒品,藏匿毒品的方法不断变化。张军举例说,有不少毒贩利用货物、物品混装,溶解于液体中,利用动物活体藏带等方法。近年来,以人体藏毒方式运输、走私毒品的案件较多,广州、深圳、北京等地都查获了多起外籍人员以人体藏毒方式走私高纯度海洛因入境的案件,云南省的人体藏毒案件则更突出。毒品犯罪呈内外勾结态势境外贩毒团伙加紧向我国输入毒品,并与国内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形成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一条龙”,毒品犯罪的涉外案件不断增多。张某表示,除外籍人员走私毒品入境外,还出现了国内毒品犯罪分子聘请外籍人员入境协助制造毒品的案件,这是值得警惕的毒品犯罪新动向。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等从事毒品犯罪现象滋长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群从事毒品犯罪的案件主要出现在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些州县。“参与人员逐年递增,并呈组织化、集团化发展趋势。”张军指出,这些人采取人体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人多量少,内部分工明确,且多受过反审讯训练,一旦被抓,则假报姓名、住址或以语言不通拒绝回答审讯,并以恶劣手段阻碍检查,成为影响禁毒成效的严重问题。
我国刑法中,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零星贩毒活动中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在交易现场当场抓获的贩卖零星毒品的案件,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当场查获的毒品数量记入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总数量中。 对于在被告人家中查获的尚未卖出的毒品,如与其先前零星卖出的毒品为同一批,应认定在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内,因为被告人对该批毒品的贩卖故意已被其先前的贩卖毒品行为所证实。 对于在被告人家中查获的尚未卖出的毒品,与其先前零星卖出的毒品不是同一批,要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对该批毒品具有贩卖的故意。如没有相关的证据,对该批毒品只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从前曾卖出的毒品,也记入其贩卖毒品的总量内,但对这种情况量刑时应留有余地。 零星贩毒的数量认定按照数量少的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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