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的借据说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借款的原因、金额、利率;还款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下列要求的,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担保应视为“共债共签”的一种形式 连带偿还责任和共同偿还责任,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不同形式,虽然他们的最终法律后果一样,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理人为委托人处理签订贷款合同,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需要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具体委托事项以及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的委托代理权限,然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字。建议明确委托书约定的委托事项和权限,避免误解。
“在合同上我妻子签的姓名也不是身份证上的姓名;并且借款人打了一借条,信用社主任在这上面作了“此款与XXX(我妻子)无关,由XXX(信用社主任)负责收回”的说明”。从介绍的上述情况看,首先无法直接证明你妻借了此款,因“在合同上我妻子签的姓名也不是身份证上的姓名”;其次,即使以旁证能证明借款签名人是你妻,但信用社接收了实际借款人的借条,以及信用社主任在该借条上签署的意见表明,信用社已认可此债务已转归实际借款人承担,并由主任提供了担保,因此仍与你妻无关。据此,不存在你妻起诉谁的问题。
你。您的意思就是写借据的时候,即使她不在场和不签字,都不能否认是共同债务的事实。我觉得以他的性格,写借据的时候她一定会拒绝签字。不签字的话,在场有用吗。因为贷款是用卖的商服作抵押,商服买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不签字就不能贷款,她不得不签。另外房屋的增值部分,是需要请专业人员评估还是按照当时的售价减去原购房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