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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以员工有高血压解除合同,但职工求职隐瞒了病情的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患有高血压,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职工如果患有高血压...
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则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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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只要劳动者的高血压病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是允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过,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附:经济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高血压不是辞退的理由,如果公司决定强行辞退该员工,可以赔偿5个月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估计公司是怕他高血压在工作中出问题导致工伤或工亡?)
1、公司不能只因为员工患有高血压而辞退员工。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患有高血压,医疗期满后,单位应当另行为其安排适合用工作,如果该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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