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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部,法律责任由显名股东承担;在内部,有以下法律责任: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
一、对外部,法律责任由显名股东承担;在内部,有以下法律责任: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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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口述情况,你既是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以认缴的资本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发生债务时,认缴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承担补充出资责任,如果股东存在侵害公司行为,债权人或其他股东可以追究赔偿责任。法人及股东的变更对外以工商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外部其他人。因此在没有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不排除股东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一是向公司补足出资;二是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外部责任一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机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虽然表面上不是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和控制上市公司的行为。结合《公司法》、有关行政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1)持有上市公司50家%上述股份的控股股东;(2)能够实际控制上市公司30股的表决权%以上;第三,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股票表决权可以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择;(3)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股票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实际控制人虽然表面上不是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在公司仍有权利,往往对公司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法律还按照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赋予实际控制人相应的义务。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实际控制人可能成为各种犯罪的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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