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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就没有停产停业补偿的,但有青苗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相当于停产停业补偿。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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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于不动产。rr但是这种不动产,尚未引起社会普遍关注。rr据我所知,还没有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rrr不动产登记条例r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r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蔬菜大棚种植,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办理程序如下:对于蔬菜大棚种植用地,经营者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由农业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农业部门审查批准。
自留地能建大棚种菜吗可以,但需要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在农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属于临时用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而且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如果以临时用地为名,行建设永久性建筑之实,有关部门在查处的时候并不会以当事人的辩解为依据,而是要实地勘察,以确定是否属于永久性建筑。如果该建筑确实已经建成永久性建筑,对土地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如果你们承包的地为基本农田,而且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镇政府就没有理由强行拆除疏菜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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