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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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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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