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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43条有什么规定?

2022-09-11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另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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